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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区、县(市)《公安志》编写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4-07 信息来源:网站转载 浏览次数: 【字体:

        322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了区、县(市)公安志编写工作座谈会。各区县市公安分局编志主笔人员、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邹欣及市公安局编志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王朝春主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建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各区、县(市)公安(分)公安局汇报了本单位前期编志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编志办针对各区、县(市)公安分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警令部综合科科长唐爱军从时间断代、资料搜集、叙述角度、评审要求等方面明确了编写要求。市局政治部副主任邹欣从人物、机构变迁、历史沿革等方面对《常德公安志》相关图片、数据收集上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廖建华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通过这次座谈,了解了各地编志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有关问题,《公安志》的编修工作将会大幅向前推进,市局编制办及各区县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前期工作,为按时保质地完成编志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就下一步编志工作的开展,他要求:一是要用心点。编志是一件大事、好事、难事,要真正编写出能经得起历史检验、得到广大公安干警认可的公安志很不容易。几十年公安工作的特色、亮点都需要以志书作为承载才能留存在历史长河中;要用心地收集资料,深入思考,不断提炼才能做好编志工作;要用心谋篇布局,不能简单罗列当地大事要事。二是要清晰点。各地分配的编写任务都约在1万字,要求编志人员思维清晰,对于数据要有取舍,对于布局要有创新,不能照搬照抄;要突出各地公安工作的本色特色,即体现重大事件、重大典型、重大案件、重大活动、重大经验、重大事故;数据要清晰,数据反映了各地公安工作的综合情况,编制数、机构数、领导班子变更数及治安刑事案件数等体现公安部门基本职能的数据都要清晰、统一、规范;编目要清晰,按照编目来收集资料,才能提高效率,事半功倍,思路决定套路,套路决定成果。三是要简实点。要简洁,各地首先要对重大事件、典型等进行盘底,然后进行筛选,按成绩从高到低,按影响从大到小,根据需要作出取舍,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要实在,实事求是不能作假,原则上只摆事实,不加修饰,不能拔高,杜绝空话、套话、假话;不以领导的好恶改变编志人员客观立场。四是要抓紧点。做好以上几点,全市编志工作应该是可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市局编制办决定将收稿时间延后一个月,即六月底之前交稿。要保质保量,即字数不能超过要求数量的20%,内容要有历史数据的左证,文字表述上要做到精益求精。最后,他强调,此次公安志编修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已纳入综合考评计分,请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下步,编志办要加大对市局局属各单位编志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抓紧试点单位的总结提炼,适时召开局属各单位编志工作调度推进会,确保常德公安志按时保质完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廖建华作重要讲话

        警令部主任王朝春作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对于编志工作,市局党委十分重视,这是一件大事、好事,是一件不好做而又必须要做好的事。他提出四个建议,一是要实事求是,不要加过多修饰,更不能曲解;二是突出特色,要有重点;三是要遵循格式,按照志书体裁进行编写,要与新闻报导等其它体裁区分开来;四是要按时保质,时间服从质量,整个编志过程都要严格把关。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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