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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四风”问题 领导干部要“五带头”——市委党史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06 信息来源:市委党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4日下午,市委党史办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对全办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会议由市委党史办副主任周华辉主持,会上,市委党史办副主任梅亚利宣读了《中共常德市委党史办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委党史办主任刘李波做了动员讲话,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郝介球对市委党史办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党史办全体工作人员、部分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刘李波主任指出,市委党史办的教育实践活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把主要目标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一是切实统一思想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深入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方法步骤,扎扎实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在活动中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和指导责任,做好&“五个带头&”,即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带头自查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
  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郝介球对党史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着重把握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时刻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二是扎实做好督导工作,推动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以优良作风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开展。督导组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扎实做好督导工作。
  动员大会上,参会人员还对本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动员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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