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讲坛”第三讲编纂地方党史正本的几点认识
编纂地方党史正本的几点认识
刘 飞
(2014年6月26)
各位领导、专家、同事们:
按照单位&“史志讲坛&”的活动时间安排,今天轮到我和大伙一同就党史业务知识进行交流学习。其实,说实话,就我本人的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而言,根本谈不上交流,顶多也就是和大伙讲讲自己这些年的工作体会和感想,讲的不对或不周到的地方,请领导和同事们海涵。今天,我和大伙交流的题目是&“编纂地方党史正本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之所以选用这个题目,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结合我们单位正着手准备启动党史正本三卷的编纂工作,觉着这是自我提高的机会,主要是通过这次交流,看看自己对党史正本的理解是否准确,如有不对的地方,也能得到专家们及时的指正。二是作为在党史部门工作了几年干部,感觉单位组织一次培训不容易,机会难得,自己就算讲的不好、不对,也算是给单位新来的小伙伴们起个敲门砖的作用。好了,言归正传,今天我和大家共同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讲讲什么是党史正本?二是讲讲党史正本的基本特征有哪些?三是讲讲党史与地方志、革命史、建设史有哪些区别?四是讲讲在编撰党史正本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党史正本?
所谓&“党史正本&”,其实就是我们过去所说的党史史稿,属于官方编修的正史。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在很早之前就有了诸多记录各类史料的书籍,既有官方的也有版本诸多的野史。现存我国最早的官方史稿应该是春秋时代的《尚书》,据说为孔子编著,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主要记录了夏、商、周的历史,最早它被称之为《书》,到了汉代才被叫做《尚书》,因为在古代&“尚&”与&“上&”相通,所以它也被称作&“上古之书&”。其后是西汉司马迁所编著的《史记》,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纪传体通史,主要叙述了皇帝到汉武帝间两三千年的历史。然后应是东汉时期班固所编著的《汉书》,它是我国第一部断代史,主要记录了西汉一朝的历史。在往后,就应该是北宋司马光所编撰的《资治通鉴》,它也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著作,主要记录了从战国到五代的历史。可见,在我国古代对修史工作就有了比较完整的体系和创作形式。那么究竟什么是&“党史正本&”呢?我个人理解为,&“党史正本&”也叫做&“党的基本著作&”,是指由党委授权编写,经党委审定,由专门机构出版,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记述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及其经验教训的史书,属于官方编修的正史。这个概念里面有二个重点:一是编修党史正本必须是由党的组织授权编写并经党的组织审定出版;二是党史正本姓党,所以正本里重点反映的内容主要就是两个方面:首先是党的建设内容。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写党自身的发展史。其次是党的决策内容。党史正本要把党在各个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写清楚,作为地方党史则要把地方党委如何将中央的决策变成自己的决策的过程写清楚。弄清了概念,下面,讲第二个问题,党史正本到底有哪些特征?
二、党史正本的特征有哪些?
刚才在第一个问题里,我们谈到了党史正本的定义,那么,党史正本除了应该具备其他史书的基本特征(真实、系统、客观)外,我个人认为,正本应该还具备一些比较独特鲜明的特点,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区别于地方志、斗争史、革命史等书籍。
特征一——党性:党史姓党,这是党史区别其他史书的主要特征。党史正本的编写要紧紧抓住党领导并开展各项工作的主线,正本所记录的内容要从始至终的记录党的活动,体现党的领导。那么党史正本是不是就只写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呢,不写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呢?当然不是,这就要求作者在正本的写作中,要注意写作角度和行文方法,要把记录的重点放在党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是如何决策、组织、指导的。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在文字表述过程中,要注意将党所发挥的作用做为重点记述并贯穿始终。
特征二——完整:党史正本必须是全景式记述,这也是党史区别其他史书的特征。记载党的历史要完整,要包括党在各个时期、各个方面、自身发展、经验教训等内容,在记述上可以在某一事件上有详有略、有轻有重,但在历史时段上一段都不能漏,在重要内容上一个都不能少,千万不能因为某段历史资料难找或难以把握就不写或少写,也不能因为历史错误,就只写成绩不写问题,只写成功不写失误。
特征三——准确:这里说的准确,并不仅仅指所记载的历史事件,更主要是指作者本身对历史事件的评论,党史正本的编写除了我们平时经常说的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外,主要还是要以党的两个《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和胡绳编撰的《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为依据,要充分运用好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依靠集体智慧,杜绝&“一言堂&”,要科学地分析和评价党的历史,总结历史经验,揭示历史规律,对每个历史时期的成绩和问题、成功和挫折、经验和教训,乃至重大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结论,绝对不能凭作者的主观臆断、随心所欲的加以评判和定论。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正本里所体现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都应属于下了定论的范畴,不能随意更改,所以我们经常才会说&“历史是需要时间来沉淀的&”(举例:就拿我们目前准备编撰的正本三卷来说,因为时间过去的不长,有些有争议的事情和人物也还需要时间来证明,中央和省里虽然启动了编撰工作,但大都都只是在谋篇布局,我们单位之所以在今年才开始启动这项工作,主要原因也正因为,在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定论上需要时间来沉淀),党史正是因为编撰工作的谨慎,所以要比一般史书的准确性要高,权威性要强,这也是正本之所以正的重要条件。
三、党史与地方志、革命史、建设史有哪些区别?
我们在编修党史正本前,首先应该搞清楚正本与地方志、斗争史、革命史等书籍有哪些区别?在这里,我分别谈谈自己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首先谈谈党史与地方志的区别
区别一:研究的角度不同。党史是从党自身建设的角度研究自身发展的规律,研究如何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国际关系实际相结合,提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如何通过宪法和法律,变成国家意志,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的。而地方志记载和研究历史,是从社会和政府的角度,去反映社会和各个行业的发展,建国以后还从政府的角度去研究政权机关如何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去组织国家各项事业的开展。
区别二:研究的重点不同。党史研究的重点是党的自身建设、党的重大决策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决议以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重大活动。而地方志研究的重点则是政府和人大及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人大和政府重大决议包括重要会议、决议以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重大活动。这里举个例子:如我国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党史主要记载什么呢?党史应该记载党在这项工作中的指导方针、路线政策、决策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加以适当的评议,为后人留下参考的价值。而作为地方志则主要记载条例和办法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实施开展这项工作的计划和规划,以及国家在具体实施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不做评议,只写事物本身。
区别三:研究的范围不同。党史研究的范围是党自身的历史发展及历史实践。地方志研究的范围则是国家和政府的历史发展和历史作用。党史是专史,地方志是通史。党执政后,党对国家政府活动影响是多方面的,党史研究也要涉及党以外的事物,但只能是涉及。而地方志除了要研究记载党的历史外,还要研究政党制度史、政权建设史、机构改革史、法制史、经济史等多种史学。举个列子,在编修志书中,如要阐述经济工作,除了研究工业、农业、财贸、金融等历史外,还要涉及疆域、气候、灾害、生态、资源、人口、婚姻、宗教、民俗、语言等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的变化等内容。而这些东西,作为党史就不需要涉及了。
区别四:编写的体例不同。党史正本的编写体例,我们通常采用的是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办法,即以党的活动为主线,按照历史阶段的发展顺序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时间为顺序,纵横结合。而志书体例是体裁和文体的合称,其中体裁包括述、志、记、传、图、表、录,以志为主,其它为辅,所谓文体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字&“记述体、语体文&”,是根据事物的分类,设置篇目,然后依时记述。可能这样解释,大伙还不是很清楚,在这里举个例子说明下,如果我们在志书和史书中都要体现&“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工作,那应该怎样区分呢?志书是依事分类,按时记述,那么在设置篇目时就应该叫做&“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然后篇下设章,章的名称就叫做&“第二轮部门志编修工作或年鉴编修工作&”等等。而在史书记载中,如要体现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则只能是在某一个历史时期中将这项工作设一个章节加以阐述。这里有个重点,大伙需要记住的是,志书是横排竖写,以记事为主,不做评论,而史书以竖写为主,既要记事,也要有论,对人和事恰到好处的加以评述。在体例区别上,请教了方志科周科长,概括为&“志书是以事为经、以时为纬,注重横断记载;史书是以时为经、以事为纬,注重纵向记述&”。
其次谈谈党史与革命史、建设史的区别
区别一:主体不同。党史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主要写的是党组织如何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再加上自身建设和发展壮大的历史,着重说明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理论和实践。而革命史的主体是人民。主要写的是各族人民包括各阶级、阶层、团体、党派在党的领导下,如何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着重说明的是人民爱国和拥护党领导的重要性;建设史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写的是如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制订具体落实的措施、组织开展各项建设工作的情况,着重说明的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曲折发展的历程。
区别二:内涵外延不同。党史的内涵深、外延浅,革命史、建设史的内涵浅、外延广。党史不能不涉及军队、战争、革命党派和团体,不能不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项建设,但它是从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角度上涉及这些问题的,并不涉及它的科学体系和具体内容。应该说,人民革命史和建设史的范围比党史要宽广的多。比如抗日战争时期常德会战,革命史可以用较大篇幅来反映会战内容,而党史只能涉及,最多就是反映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怎样动员人民支援配合战斗的,至于战役过程则不必去写。社会主义时期也是如此,政府部门的设立、区划的变动、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内容建设史可以写,但党史不能写。当然,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由于我们党的主要任务是搞经济建设,因此在记载上就不可能避免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等各项建设工作,那么我们党史正本究竟应该反映什么内容呢?归纳起来其实就是前面我所讲的两个方面:一是党的建设内容;二是党的决策内容。(具体内容这里不累赘讲了,大伙可以把资料拷贝过去)以上就是我个人觉得党史正本与地方志、革命史、建设史的区别。
四、讲讲在编撰党史正本过程中应处理好哪几种关系?
这里所讲的问题主要是指编撰过程中处理好关系。除了开始讲的处理好与地方志、革命史、建设史等体例关系外,我认为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关系也要求我们必须要把握好,在写这篇稿子前,我参考了一下省里的培训稿和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资料,我个人认为有几个方面的关系是需要我们把握的。
1、处理好叙事与议论的关系。坚持叙事与议论相结合,以叙事为主,同时要恰到好处的进行评议。一本好的党史正本,不仅给人以丰富的历史知识,还应当给人以某些思想上的启迪。如果只叙史没有议论,就没有思想性。我们研究历史决不只是简单地罗列和堆砌史料,而是为了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和历史材料中揭示出历史发展规律,从前人往事的兴衰成败中获得历史的经验教训,使读者在思想上受到教育和启发。党史要资政育人,就要有明确的观点。当然,最基本的还是把历史事实叙述清楚,把历史线索和脉络写清楚,但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要有分析评议,恰如其分地进行评价,即有画龙点睛之笔。如何评议,方法有多种,如事评、段评、加限制词等,可能夹叙夹议的方法更好一些。总之,有些历史问题已有定论,我们可以转用,有些问题尚无定论,这就需要我们加以实事求是的分析评论。在这里举个例子,在我们本办编撰的正本一卷第七章&“反革命的血腥镇压和大革命失败&”中的第三节就有一目是专门针对&“大革命失败的教训&”的评议。但从我们所编撰的正本一卷来看,在叙事与议论的关系上,我个人认为处理的还不够理想,大多篇章都只有叙事没有评议,二卷在这点上有了明显地改进。
2、处理好全国党史与地方党史的关系。全国党史与地方党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大不同,要把两者有机联系起来。我们写地方党史,当然要构建自己的完整体系。但不能忘记,地方党组织的历史是全党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把地方党史放在全党历史的大背景中来编写,要把全国党史和地方党史两者结合好。大家知道,不管是民主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地方党组织的工作大都是根据党中央的决策指挥来进行的,尤其是社会主义时期更突出。我们在写地方党史时,不能离开全局,孤立地写本地的历史,要注意有机地联系介绍全党的背景、中央的决策,这样就使地方党史的重要事件和活动有一个明显的来龙去脉,不致于把地方党史写成一个脱离全党的独立王国,并且也只有联系全局分析,才能对本地的工作作出准确的评价,说清楚地方党组织所做的工作在全国全省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突出地方特色。同时除了分析全国全省总的形势,还要着重分析本地方的形势。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联系全党全省历史背景要自然,更不必要件件事去联系,背景篇幅不能写得太长,要概括地写,如果背景太长,就会显得累赘,篇幅容量也不允许,重点是对一些突出的重大事件和带转折意义的事情将历史背景介绍清楚,以便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这里举个例子,如我们编撰的正本二卷中:领导土地改革和社会其他改革、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实施&“一五&”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和全党整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等等一些重大事件,均应结合全党的决策来写,通过分析比较,找出地方不同特点,反映地方党组织对全党的贡献。
3、处理好事件与人物的关系。历史是由人的活动组成的,离开了人,也就没有历史。写历史要写好人物,并且是各方面的人物。《左传》、《史记》开辟了我国修史中刻画人物的先河,从而形成了&“史中见人&”的优良传统。我们常德是党史人物大市,写好人物尤为重要。我们写党史正本时,要把写事与写人很好地结合起来,使历史有血有肉,生动具体。如正本一卷第五篇中就有&“魏泽颖在津市发展党组织&”、&“雷天一、方用到常德发展党组织&”等范例。作为党史,尤其是我们本地域内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人物更应该在正本中体现出来。一卷虽然有些范例,但我个人认为笔墨太轻,在记载中也留下了一些遗憾。如本区域比较出名的石门南乡起义,在正本中对袁任远的描绘就远远不够,最起码是不够完整。
党史正本要写人,但是怎样写人?总的原则是因事系人,人从事出。我们不是为了写人而写人,更不是写人物传记,而是要以叙事为主,人物活动点到即可,不能完全展开,更不能以人物为主线。只有在写到党史上某一事件时,涉及到某个人,这个人就应写。
确立因事系人原则,对涉及到写人的一些具体情况可作如下处理:
①是写成绩涉及到领导人,应实事求是,不溢美,评价要客观实在,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集体与个人、领导集体与领导者个人的关系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多写领导集体,少写领导者个人;当然,领导者也要写,只是不要过多地写,因为个人创造历史主要通过集体来反映。
②是写先进模范人物,要突出重点。比如写劳动模范,应选择那些对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代表来写,不要面面俱到。
③是写与失误有关的人,要非常慎重。因为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一旦写进史书,关系到子孙后代,所以更要谨慎把关,反面人物要点名的,一般应是判过刑或者作了历史结论的。
④是写中央领导人回家乡视察,要区分指导工作和探视两种不同情况。凡是指导工作或帮助家乡发展经济比如在招商引资方面给予了支持帮助的,可单独写一段,甚至可以以目的形式表述;如果只是一般性回乡探视,则相对集中来写。与此相关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何反映本地著名党史人物在外地的活动,原则上是不涉及,如确需要交代,最好是采用注释来处理。
我们虽说要以事带人,涉及到的人就写,涉及不到的就不写,不一定搞平衡,但是我认为,对历任党的书记在书中的点名还是要做适当考虑,注意综合平衡,有的书记如果不好直接与哪件具体事情联系起来,可考虑在写党代会时点一下名。如果实在无法涉及,考虑到平衡,建议就在书末附表把历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武装部主要成员名录作为补充。
5、处理好党委工作与政府工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政府各方面工作的关系,是党史正本写作中的一个难点,需要我们认真琢磨,总结经验。事实上,前面讲到党史与地方志、革命史、建设史的区别时已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作为执政党,我们党是领导一切的。这种领导,主要是政治的领导,不是包办政府和人大、政协等的工作;对政府、人大、政协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法律,使党的政策变为国家意志,从而在各个方面得以贯彻。我们写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时,主要是写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及其结果,而不是写政府、人大、政协的具体工作,重点体现党的领导。因此,我们在写作中要选准好表述角度,凡党委部门直接抓的工作要详写,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而由党委决策的,只要写出党委怎么进行决策的,至于政府部门如何做的则可以略写。这样既体现了党的领导,又区别于地方志和建设史。例如:一五计划的提出和实施,党史应着重写方针政策是怎么提出来的,党委进行了哪些决策,至于政府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组织实施的过程则不必详写。
党的代表大会最好要有反映,特别是涉及到换届或者与一些重大决策出台有关的党代会更应重点反映,可以单独列目,甚至以节表述。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党史正本要有一定笔墨来反映。但人大、政协工作怎么写,我认为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不要次次反映,可依据党的代表大会的部署和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着重反映与党的重大决策、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关系密切的重要会议,如人大政协的建立,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人大和政协的恢复等大事就一定要写。
以上就是本人在参加培训后,对编撰党史正本的一些粗浅体会,既有个人的看法,也有从事这项工作后的体会,更借鉴了一些省里的培训材料。讲的不对之处,请大家海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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