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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0-03-24 信息来源:常德史志网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具体情况

  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始于1998年,分三个阶段展开。1998年至2002年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编修《常德市志》。2003年至2008年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续修区、县(市)综合志。2008年至2012年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续修市直部门志。

  《常德市志》编修实录1998年3月,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同意,《常德市志》编修工作正式启动,记述时限上起1840年,下迄2000年,成为全市第二轮修志的开山之作。1999年,省委、省政府两办发出《关于做好省、市、县三级志书续修工作的通知》。以此为标志,常德市进入第二轮修志时间早于全省一年。是年12月,《常德市志》完成初稿撰写,计30篇350万字。2001年9月,在市城区柳叶湖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常德市志》评审会,共收到评审稿22份。其后的2个月,市地方志办集中全市6名专家在桃花源延至宾馆依据评审意见、建议对志稿进行修改完善。定稿后计31篇118章249万字。2002年1月,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对《常德市志》稿审查验收后,批复同意出版。同年10月,《常德市志》印刷出版,分上、下册,共31篇117章240万字,这是常德市自《清嘉庆常德府志》以后首部综合志书,也是全省二轮修志产生的第一部市、州志。2003年,《常德市志》获“常德市五个一工程奖”二等奖。

  区、县(市)志续修实录2001年,编制《常德市2001~2005年史志工作规划》,开始部署区、县(市)志续修工作,并明确规定记述时限为1978年到2002年。次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发出《关于续修县级志书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全面铺开县级志书续修工作。全市9个区、县(市)除安乡县因首部志书下限与本轮修志下限过于接近,经市地方志办同意推迟启动外,同时立项启动。其中,桃源、石门2县列入全省县志续修试点工作单位。2005年10月,《津市市志》出版,计24篇100万字,是全市第二轮修志过程中产生的首部区、县(市)综合志。同年,《鼎城区志》出版,计6卷90万字,是全市第二轮修志过程中产生的首部城市区志。2006年,市政府颁布《常德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细则》,对区、县(市)志及部门志编修工作质量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是常德市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2007年10月,《石门县志》出版,计24篇995万字。11月,《安乡县志》续修工作动员大会召开。2008年,澧县、临澧、桃源3县先后召开评审会,续志稿通过评审。同年12月,《武陵区志》、《汉寿县志》先后出版,分别为19篇140万字、19篇1364万字。2009年,《桃源县志》、《澧县志》稿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终审合格。至此,全市区、县(市)志续修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部门志续修实录2006年4月,市政府办转发《常德市2006~2010年史志工作规划》,对市直部门志续修工作作出部署,实施办法是“先部分试点,再全面推开”,并明确了《常德市财政改革志》(暂名)等6部试点志书。2007年5月,市财政局成立修志办公室,启动续志工作,是全市最先续修部门志的单位。2007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常德市国土资源志》编修工作动员会,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进入续志实际操作阶段,成为全市第一家垂直管理单位续志的部门。在试点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内部志稿质量评价体系,创造了可贵经验。2009年8月,常德电业局在该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常德市电力志(1989~2008)》续编工作动员大会,拨出专项资金130万元,正式启动续志工作。会后,举办了各单位修志主笔培训班,70余人参训。市地方志办组织市房管局等3家承担续志试点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观摩。

  二、主要成绩

  依法修志成效显著2006年5月18日,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各级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职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修志的原则与要求等等,都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地方志工作从此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建立修志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地方志办抓住《条例》颁布契机,积极营造地方志工作良好氛围。《条例》颁布后,即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一是以市政府的名义召开学习座谈会。二是在全省率先以领导名义发表题为“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常德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署名文章。三是把《条例》印发成宣传册子散发,制作宣传横幅和标语。《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省政府督查组对常德市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地方志在市商业步行街组织专题纪念活动,开展全市地方志工作展览,布置展牌24面,悬挂宣传条幅10幅。9个区、县(市)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同时发表电视讲话。2008年5月22日,湖南省政府以第225号令颁布《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常德市地方志办分别在市委、市政府机关树立宣传盾牌,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飞字广告。各区、县(市)亦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市依法修志的意识明显增强。地方志工作机构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强化了对全市地方志事业的综合管理;各修志责任单位自觉主动地将本单位修志工作置于地方志工作机构管理之下;市民对志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修志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首轮修志任务完成后,许多业务骨干由于年龄原因,陆续从工作岗位上退出,队伍建设成为二轮修志成败的关键。为此,市地方志办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稳定机构。2001年机构改革时,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做到了“机构不动、职能不变”。以后,市政府两次换届,都适时调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从2005年起,推行区县(市)史志办主任兼任同级党委办副主任的体制。2008年,市史志办主任开始兼任市委副秘书长。同年,为适应《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的新形势,增设法制宣传联络科。到2009年,全市有6个区县(市)史志办主任兼任区、县(市)委办副主任。二是严格考核。2003年起,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改变以往“听总结、凭印象、搞投票”的办法,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对区、县(市)地方志办的考核,由市地方志办提出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市委、市政府两办也将地方志工作列入对区县(市)委、政府办的考核范畴。同时,市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公室把方志工作列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一项指标。方志工作成绩好坏,影响到各单位年终考核结果。这样,各级、各单位都能保证有相对集中的力量从事地方志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地位。三是充实人员。二轮修志启动以来,市地方志办一直在努力改善、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一方面通过学习促进业务素质的提高。干部每年读一本好书,每年发表一篇业务论文成为刚性考核指标。此外,还不定期开展读书活动,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学习成为地方志工作队伍的一种常态,一种需要。2008年,开展“我爱我的岗位”演讲比赛,“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鲜血液促进团队活力的提高。2008年,市地方志办通过全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的渠道,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一名,队伍的平均年龄一下子降了15周岁。2009年,通过向市编委反复争取,增加人员编制2名。当年即采取有限竞争的办法,面向基层录用文字综合能力强、专业对口的工作人员2人。是年,全市市、县两级有地方志工作机构10个,专业修志人员109人,其中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5人,市领导联系的专家1人,保留高级技术职称的1人,先后有3人走上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

  方志事业日渐繁荣 “盛世修志”是一种规律,用它来综合评价全市二轮修志工作是最恰当的。本轮修志催生了许多新生事物,出现了四个第一。即:第一次出现乡(镇)志。武陵区7个乡(镇)全部编修了志书,其中有2部是公开出版。第一次出现村志。石门县先后有新道湾村和寨垭村修志。《新道湾村志》两位编纂者均是古稀之年义务修志,其中一位还是双目失明。第一次出现山水志。《柳叶湖志》已于2007年成稿,得到了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肯定。第一次出现灾害志。《临澧县灾害志》不仅成为全国第一部县级灾害志,受到国家民政部高度重视,而且对方志界“述而不论”的原则进行了科学的突破。上述现象表明,志书仍然是人们公认的保存地方历史最权威的载体,修志成为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条件下人们趋同趋高的需求。

  方志事业不断繁荣的表象更重要的一点是完成了地方志工作的战略布局。2009年8月15日,市委召开常委办公会专题研究史志工作,同意建设常德方志馆和“常德文库”。这两个项目,一项是地方志文化基础设施,一项是地方志事业课题规划,是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大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地方志事业的繁荣还体现在努力实现“省内争先进,市内创品牌”的目标,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同。2002、2005年,市地方志办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特别是2005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发出中指组字〔2005〕4号文件,决定授予常德市地方志办“全国方志先进单位”称号,标志着全市方志事业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明显不足

  总的来说,全市二轮修志进度比较快、成果比较多、创新意识比较强,对地方文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自身学科建设方面也取得长足发展,但回过头来看,也还存在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是我们今后工作应该吸取的教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职能转变仍显滞后。〖HTSS〗随着地方志事业的不断发展,修志越来越体现出国家意志,志书也越来越承担起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高地方文化软实力的当代使命。《条例》出台以后,明确要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区域内地方志事业的综合管理。但是,由于本轮修志任务繁重,同时也囿于传统思维定势,市、县两级地方志办仍然以单纯的志书编纂为主要职责,而在履行“综合管理”职责方面缺位或者不到位,对区域内地方志发展态势把握不准确。有的部门志书出版了,我们才知道;有的地方把志稿送到省里了,我们还不知情;有的地方个人也修志。种种迹象表明,宣传、贯彻《条例》,真正树立“依法修志”的意识需要市、县两级地方志办不遗余力。

  第二,质量意识仍有欠缺。本轮修志,特别是已经出版或者成形的区、县(市)志中,泛泛之作不少而精品佳志稀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度依赖“众手成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方志工作机构总纂环节把握不够。还有一个原因是“快”的思想作祟,急于出书,有的是担心拖得久了,领导不满意;有的是担心时间长了,花的钱多,地方志办本来就紧张。

  第三,思想解放仍然不够。志书是一种文化产品,必然有其商品属性,地方志事业繁荣与否是可以用一定的经济指标评价的。在二轮修志过程中,我们过分强调修志的社会效益,而不太关注志书的商品属性,不敢理直气壮的将志书导入市场机制,事实上,出版社都定了价,怎么就不能进入市场呢?易中天、王立群等人开坛讲课,底本就是史、志,衍生产品可以创造经济效益,难道母本就不能?这是一种认识的误区。我们还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领导特别是重要领导到常德了,一般会向我们调阅志书。可常德的市民却很少看到志书,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宣传不够,市民不知情。二是利用不够,市民用不上,不能进课堂、进机关。

  〖第四,修志技巧仍失老套。对比第一轮修志而言,在修志技巧上因循有余而创新不足。一是轻经济重人文,政治社会部分强,经济部分弱,尤其是对经济的宏观记述不足,看不到一地产业布局、发展的综合情况。二是忽视采用对比、互见等方法,看不出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情况,逐年记流水帐,提炼归纳不够。三是图、表运用不足。常德方志的源头是《图经》,这一直观记述方式在本轮修志中却日渐式微。四是语言生硬。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除《桃源县志》稿因为采用了大量民间语言、百姓说法而显得生动外,大部分志书语言在第一轮修志的基础上没有进步。

  四、基本经验

  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存真求实的原则。陈奎元同志指出:“地方志作为一门学科具有特殊性,但仍然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就是说,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意识形态。述而不论自古以来是修志者坚守的原则,也是志书区别于史书的一大特点。但这绝不意味着志书没有观点,而在于它的观点寓于记述之中。志书的观点当然不可能都有政治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也绝不可能完全脱离政治,不可能做到所谓纯客观和非政治化。“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编修志书既然属于意识形态,同样要为巩固政权服务,要讲政治。尤其在我国,修志和志书历来被当作“官责”、“官书”,与巩固政权的关系一向十分密切。因此,我们编修志书要理直气壮地讲政治,理直气壮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理直气壮地执行《条例》中关于验收志书要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绝不能有丝毫动摇。但是,讲政治也绝不等于可以篡改历史事实。相反,志书要立得住,立得长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政治不仅要实事求是,也完全能够做到实事求是。另外,讲政治也不等于“政治化”,不等于用志书为所谓政绩“歌功颂德”。那样做不仅有悖于志书的性质,而且首先是对正确政治方向的背离。

  必须切实保证志书质量志书是严谨、朴实、科学的资料性著述,它是否具有权威性,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关键在于志书的质量。在二轮修志过程中,地方志工作系统的质量意识虽然明显增强,但保证志书质量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任务。从目前出版的志书来看,质量虽不能说都不高,但对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评价标准普遍不高。我们采用的仍然是“众手成志”。参与一本志书编纂的,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在客观上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内容极大丰富的事实,但也给志书做到篇章设计合理、内容详略得当、体例文风统一等等,带来了不少实际困难。如果没有地方志工作机构对编纂人员的严格训练、反复指导和对初稿的认真检查,没有具备较高文化素养和责任心的主编对全部志稿从内容到文字的把关和统改,没有专家学者对统改过的志稿进行审读、评议,志书要达到较高质量是难以保证的。我们在整理旧志过程中往往有一个体会,就是历经岁月沧桑至今仍令人赞叹不已的,必定是饱含作者心血的良志佳志。我们要使自己编纂的志书也能经受时间的检验,得到后人的褒奖,就要以贯彻《条例》和《质量规定》为契机,在修志中真正落实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字放在“快”字的前面。

  必须大力推进利用志书资源为常德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服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地方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修志历史有上千年,明代以后更被制度化,有的反复颁布修志诏谕;有的下令设方志馆、方志局,编修省、地、县三级志书;有的还编修国家一统志。但像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样重视地方志工作的,在历朝历代未曾有过。近30年来,国家在省市县三级设立机构,给编制,拨经费,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编纂地方志,原因就在于地方志是所有国情书、地情书中最全面、最翔实、最客观的,是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广大群众了解国情、地情最为权威的资料性著作。修志除了为用志,没有第二个目的。如果我们经过千辛万苦、耗费巨资把书编出来,却让它束之高阁,不加利用,那不仅失去了修志的意义,而且是巨大的浪费。新编地方志书要比古代志书篇幅大得多,市志、县志少则上百万字,多则几百万字。这么大部头的书,读者不要说看,就是放都有困难。因此,要像开采矿山、探寻宝藏那样,把志书中的内容,根据不同需要、运用各种方法开发出来,使它们在领导决策、党和政府部门实际工作、科学研究和普及国情、地情知识中发挥作用。《条例》已经把“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列入地方志工作机构必须履行的职责,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探索地方志价值的实现形式,使地方志工作在常德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表现出更大的作为,并在这个过程中彰显其自身的存在价值,在人们心目中占据其应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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