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澧县县志(1978~2002)》评审稿的评审意见
接到《澧县县志(1978~2002)》,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这部志稿总的来说写得不错,比较成功,读完以后,很受教益和启发。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类分合理,统属得当。志书包罗万象,无事不录,无事不载。这就需要科学地整合,合理地“横分门类”,达到横不缺项的要求。而每一类事物,总是由多个元素组成,类分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层面上,而是体现在多个层面上。即大类之下再分小类,小类之下再分细类,一直分到不可再分的事类上,也就是竖写条目上。该部志书基本上做到了类分合理,统属得当,毫无断线缺项之感,读起来连贯自如,浑然一体,宛如行云流水,轻松自然。
第二、体例完备,记述精当。体例,是一类著述区别于其他著述的体制形式。方志体例,是志书表现自身内容特有的、不同于其他著述的体制形式。该部志书较好地运用了述、记、志、传、表、录六种志体形式。一是做到了述而不论。志稿的资料性著述特征明显,不见发议论、下结论的文字,没有夹叙夹议的现象,观点结论都寓于资料之中,通过事实材料来体现、表达。二是文表并用。每篇中都辅有一定的表格,使相关内容显得直观简洁。三是符合章法。编纂者对志书的文体把握较准,没有把志稿写成工作总结、新闻报道、教科书式的东西,没有空话、套话。
第三、资料翔实。资料是志书的的基础。“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一部质量合格的志书,其资料应达到全面、系统、真实、实用的要求。该部志书较好地做到了这点。志稿在分条目记述时,绝大部分资料齐备,反映出了事物上限起始阶段、中间发展变化阶段、下限终点阶段的情况和特点,呈现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有的还同时有背景资料和典型资料,这就使记述的背景更加清楚、深度进一步加深,较好地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
第四、地方特色突出。地方志历来注重突出地方特色,自古以来的所有名志佳志,无不以鲜明的地方特色争奇夺艳。《澧县县志(1978~2002)》紧扣澧县水乡特点,重点介绍了该县的移民建镇、血吸虫病的防治和艳洲水电站的建设,同时针对澧县历史悠久,详细记述了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的发掘、保护情况,较好地体现出了澧县地方特色。
这部志稿的优点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为了使志稿从形式到内容更加科学、规范,打造精品名志,还提出几个问题供研究和讨论。
一、内容缺项,有待补充完整。志稿缺少县志编纂机构、凡例和序言,可能是评审稿形成时,编者一时疏忽或来不及处理,应该把它补上。
二、编目设置不太合理,需进行调整。第二至八编,按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军事、政法这样设编有点不妥。是否可以调整为第二编党派、群团;第三编政权、政协;第四编军事、公安、司法。设编太细,志稿中的内容有时就不好处理,如志中第四编第四章政务纪要中,每一项政务纪要,只是对某项工作的开展出台了一个政策性东西,把它作为一节来处理,每节内容就那么几百字、一千多字,显得比较空,且这些工作在后面的志稿中都进行了记述,这里只能把它作为一个子目来处理。第九编、第十编内容应该进行调整,其中的劳动管理的内容应放到经济综合管理编的劳动管理章中,社会保障的内容应放到社会编中的社会保障章。第十一编第三章中的节所记述的内容都是县内经济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且它们所包含的内容都比较丰富,有必要把它调整为章。其中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是统计管理的一部分,地矿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部分,有必要把它们分别并进去,其中的物资属于贸易的内容,可以把它放到贸易编中去记述。第十三编移民建镇和第十五编艳洲水电站都是澧县人民与大自然作斗争,改善水利条件的重要、有特色性的工作,把它提升为编,与“水利”编并列记述,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还是把它们放在水利编中,分别作为一章记述为好。第二十五编城头山古文化遗址记述的确实是全国很有影响的古文化遗址,把它提升为一编为记述,内容又比较单薄,没有这个必要,还是把它放在文化编中记述为好。第十六编中的电力、第十八编交通、第十九编邮政电信都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必要把它们合为“交通、邮电、电力”一编来进行记述。第十七编第五章旅游与文化联系比较紧密,最好与文化、体育合在一起,组成“文化、旅游、体育”编。第二十四编中的“科技”可以与“教育”合在一起,组成“教育、科技”编。
三、编的标题与编中记述的内容不太相符,有必要修改编的题目。如第十一篇经济综述应改为“经济综合管理”,第二十编城乡建设与所记内容“环境保护”的包含关系不太明显,有必要改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第二十二编金融中记载了“保险”的内容,保险虽然与金融关系密切,但就把保险作为金融的一个部分进行记述,似乎有点欠妥,有必要把它改为“金融、保险”。
四、有些编章内容记述欠全面,有待补充。如第十六编工业,志稿中只记述了“工业门类”一项,没能全面反映这些年来澧县工业经济飞速发展情况,以及工业对澧县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拉动作用,有必要把它分为“工业体制改革、工业结构、工业生产、工业管理与效益”等几个方面进行记述。
五、有些编章记述分类欠科学,有必要进行调整。如第十七编贸易把它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业分类进行记述,不太科学。因为这些行业经营的内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人为地把它们割裂开来。为了避免记述的内容出现交叉重复,是否可以调整为以下几章进行记述“第一章经营体制改革,第二章集贸市场,第三章生活资料经营,第四章生产资料经营,第五章农副产品购销,第六章饮食服务业,第七章对外贸易”。
六、人物入志应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志稿第三十二编人物第三章在世澧县籍名人传处理有点欠妥。志稿没有必要突破“生不立传”这个禁区,志稿所收录的在世澧县籍名人可以通过人物简介的形式进行记述。同时志稿还存在章的标题与所记内容矛盾的地方,标题为“在世澧县籍名人传”,志稿p841却出现了过世人物左承统的传记。
七、删减繁杂内容。如“政协澧县委员会大事记”占用篇幅42页多,而前面全县性的大事记却只有27页,造成志稿轻重不分,详略不当。该部志稿又不是澧县政协志,没有必要这么详细澧县政协这些年来的大事要事,这一目完全可以删去。
八、避免重复记载。如“澧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属政府的办事机构,不属于群团组织的范畴,把它放在群团组织中进行记述有点欠妥。再者,志稿在第四章第七编和第六编第九章两处记载了外事侨务工作,且反映的内容又差不多,有重复之嫌,第六编第九章外事侨务工作完全可以去掉。
以上仅是个人的一孔之见,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