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续修县级志书的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续修县级志书的通知
常办通字〔2001〕26号
各区县(市)委、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续修省、市、县三级志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圆满完成首届修志任务的情况下,全面启动县级志书续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修县级志书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重点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面貌和巨大成绩。
二、续修县级志书的工作要求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五到位”。
2、树立精品意识,续修志书要有正确的观点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修志人员要加强史德、史识修养,在实践中提高素质。积极参加和适当举办业务培训班,本届修志要体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力争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坚持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使志书达到资料性和著述性的完美结合。
4、明确续修志书的时间要求。续修志书上限从首届修志的下限开始,下限一般到2000年,各区县(市)也可根据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的要求研究确定。县级志书续修工作应在2005年前后完成。
三、续修县级志书的质量标准
1、观点正确。志书的观点必须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资料翔实。志书内容全面系统、详略得当,横不缺大项,竖不断主线。
3、结构合理。篇目设置分类科学,归属得当,体例完备。
4、行文规范,简明实用。
5、印刷标准。志书版式设计,图表编制符合统一规定,装帧达到出版要求,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一。
四、切实加强对续修县级志书的组织领导
1、成立续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志总编室,组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县长主抓,并注意吸收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续志领导工作。
2、选好总编,实行总编负责制。由总编具体组织志书续修工作,聘用、配备若干名责任副总编和责任编辑,分工负责各篇各章的组稿、撰写和评审。
3、实行目标责任制。区县(市)政府与承编单位签订责任状。
4、实行志书两审制度。区县(市)志续修完成后,除在本级召开评审会外,须报市方志办终审。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