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年鉴》优秀条目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常德年鉴》先进撰稿单位和优秀条目的评选,进一步提高我市各年鉴撰稿单位对年鉴工作的认识,增强全体年鉴工作者的品牌意识,把《常德年鉴》打造成常德文化的精品。
二、评选范围
凡为本年度出版的《常德年鉴》提供稿件的单位和刊登在本年度出版的《常德年鉴》上的综合性、专题性条目,均在评比之列。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年鉴撰稿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1次以上年鉴工作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年鉴工作作出相关批示。
2有胜任年鉴工作的专职或兼职年鉴撰稿人。
3综合性条目能全面、充分反映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专题性条目能充分反映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大事、要事和新事。
4能按时完成年鉴条目撰写任务,交稿时间不得迟于3月31日。
5有1篇以上稿件被评为《常德年鉴》优秀条目。
(二)优秀条目评选条件
1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独立主题和完整的信息资料或知识。
2没有政治问题和史实失误的情况。
3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等写作要素完备。
4文体以记述文和说明文为主,符合现代汉语语言规范;符合年鉴写作要求;据事直书,用事实说话。
5标题新颖准确、简明概括,具有较强的个性特征。
6数词、量词、标点符号符合国家出版物标准。
7言之有物,文字精炼且信息含量大。综合性条目不超过1500字,专题性条目不超过800字。
8记述生动,写事写人能紧密结合,因事系人做得较好。
四、评选时间
每年11月中下旬为《常德年鉴》优秀条目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上旬为先进撰稿单位评选时间。具体评选时间由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主任办公会议决定。
五、评选人员
1《常德年鉴》先进撰稿单位的评选人员由《常德年鉴》编辑部全体人员和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主任办公会议成员组成。
2《常德年鉴》优秀条目的评选人员由《常德年鉴》编辑部全体人员、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主任办公会议成员、常德日报社高级编辑、湖南文理学院中文系教授组成。
六、评选步骤
(一)先进撰稿单位评选步骤
由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负责年鉴编纂的科室按每科3个名额的额度提出候选名单,交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主任办公会议复审后,再由《常德年鉴》编纂委员会召开办公会议终审决定。
(二)优秀条目评选步骤
1由《常德年鉴》编辑部编辑评选出入围条目进行初评。
2由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业务指导科汇总,将条目的题目打印成册,分发给《常德年鉴》优秀条目评选小组各位成员。
3《常德年鉴》优秀条目评选小组各位成员提出审读意见,按评分标准打出分数。
4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业务指导科综合每篇参评条目的得分情况,按分数多少排出评选结果。
5由《常德年鉴》优秀条目的评选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获奖优秀条目。
6请专家对每篇优秀条目进行点评。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常德年鉴》先进撰稿单位和优秀条目,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专门文件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对优秀条目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经专家点评过的优秀条目汇编成册发给每个撰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