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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畏流血牺牲:桃源革命烈士刘维汉事迹被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

发布时间:2019-06-27 信息来源: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新华社以《英雄无畏流血牺牲》为题报道了桃源革命烈士刘维汉的事迹,之后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据悉,新华社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辟了“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专栏,常德革命烈士刘维汉入选。

刘维汉,1925年生于湖南省桃源县灵岩乡送子坡村(今理公港镇观音垭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43年,被国民党抓壮丁,在国民革命军第20集团军53军116师当兵3年。刘维汉在滇缅战场上对日作战奋勇杀敌,1946年6月,随部队调往东北参加内战。1947年8月,刘维汉在辽宁威远堡解放后参加了东北民主联军,被编入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历任战士、副班长。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他先后参加辽沈战役、渡江战役、广西剿匪和解放海南岛等战役,荣立二等功。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刘维汉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0军第120师358团1营3连,赴抗美援朝前线作战。1951年4月初,刘维汉所在连奉命驻守朝鲜洪川江北岸鹰峰山(今在韩国境内),阻击敌人进犯。从4月5日上午11时至下午5时,他带领一个战斗小组,与近百倍之敌奋战7个小时,打退敌人6次进攻,毙敌100余人。最后,阵地上只剩下刘维汉和姚树清2人。刘维汉坚定地说:“我俩是共产党员,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没有上级指示,绝不离开阵地。”当战友牺牲后,刘维汉仍坚守阵地。时至黄昏,敌人包围上来,刘维汉拉响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壮烈牺牲。牺牲时,年仅26岁。

1951年4月29日,第120师党委决定,追认刘维汉为“模范共产党员”,给刘维汉战斗小组追记集体一等功,刘维汉追记二等功。同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授予刘维汉“一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记特等功,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供稿: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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