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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委党史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信息来源:市委党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度市委党史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刘李波  市委党史办主任

责任范围:

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领导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牵头组织研究、制订市委党史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定,督促本办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督办重要案件,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对各种不廉洁行为进行预防和治理。

3.负责检查落实政令畅通情况及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活动和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的规定。

4.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纠四风 治陋习”、“两同时”谈话等相关制度要求。

6.负责检查、报告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郑文廷  市委党史办副主任

责任范围:

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提出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市委党史办综合科、党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协助一把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本办领导班子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负责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目标。

2.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本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及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的规定。

4.负责检查、报告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纠四风 治陋习”、“两同时”谈话等相关制度要求。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

7.负责检查、报告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查处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周波  市委党史办副主任

责任范围:

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市委党史办方志科、业务指导科、联络法制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协助一把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本级领导班子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负责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纠四风 治陋习”、“两同时”谈话等相关制度要求。

4.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

5.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及严格遵守各种会议、庆典、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的规定。

6.负责检查、报告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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