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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审计志(1988—2013)》评审意见(二)

发布时间:2017-03-27 信息来源:市委党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审计志(1988~2013)》即将付梓问世。常德方志文化园苑里又新增一朵奇葩。洋洋六十六万字,全面、系统地再现了常德市26年审计事业成就,审计工作业绩。重点研读、全面阅读,给评者留下深刻记忆:史料详实、主旨鲜明、体例完备,较好实现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该书实为常德审计事业之全史,堪存堪鉴之佳志。本志的出版面世,将对于存史、资治、教化发挥重大作用。同时,本志编纂者、执笔人细心挖掘史料,精心擘画纲要,倾心撰编书稿,为之焚膏继晷,呕心沥血,付出了艰辛劳动。其对历史负责的情怀令人敬佩,其精益求精精神使人钦佩。

评审就是对志书从形式到内容进行点评。认真研究本志,可以提练出诸多成功之处。现择其要者,论列于下。

第一,架构严谨,逻辑严密。编者按照“横分门类,事以类聚”的原则,将审计事业、审计工作划分为七章(或门类):财政财务审计、企业和金融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与调查、审计管理、机构人员,划分周全,没有遗漏,没有缺项,实现了审计工作的全覆盖。并且这七个门类相互独立、并列,没有交叉重叠。在每门类之下,又横分几个小类(节)。如第六部类(第六章)“审计管理”下设“审计职能与规程”“审计项目管理与质量控制”“审计培训与信息化”“审计成果转化与信息宣传”“内部审计指导与社会审计管理”诸节。节与节之间“平起平坐”;章与节统属关系正确。整体框架结构“条贯有伦”,灿然不紊,逻辑性很强。如何依时纵述,编者也注意了结构问题。按照“线、面、点”的结构安排内容。在节或目下,自始至终沿着一根主线展开记述,实现“纵不断线”;在每个时间点上又按照“面+点”的结构铺陈。如,关于“经济责任审计”,1990年,常德市完成企业承包审计124个,认定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合同指标的分别为61个、32个、31个,资产不实7个金额61万元、盈亏不实31个金额519万元,查实多提工资基金70万元、多提福利基金79万元、潜亏1682万元、其他违纪金额825万元(这是“面”);市审计局直接对市药材公司、市饲料公司、市肉联厂等29家工商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是“面”);紧接着编者详细记载了对百货站1987至1989年第一轮承包经营实施终结审计(这是“点”),对这一“点”的记述有过程、有结果,要素齐全。由宏观到微观,由面到点,由粗到细,结构严谨。

第二,文辞练达,文笔工致。地方志采用语体文,其语言特点为严谨、朴实、简结、流畅。本志主体部分采用语体文、言辞练达、干净利落,不枝不蔓,用本色表达各项审计工作。一是排斥了口头语言,通篇没有使用口头语。二是拒斥地方语言。本志找不到一句沅水流域、澧水流域的地方性话语。三是排斥议论语言。笔者用史实表达观点,用材料彰显主旨。四是排斥“穿鞋戴帽”及修饰性语言。没有官话、套话、空话。用平实、朴实的语言表现审计历史、表达审计历程。这一方面说明编者对书稿进行了反复精雕细刻,多次打磨推敲斟酌,功夫下得深;另一方面,反映编者深谙志书语言、文体特征,文字功底厚实,编者是修志的行家里手。此外,更值得赞赏的是,通本语言风格统一,看不出“众手成志”的痕迹。

第三,存真求实,秉笔直书。编者自始至终恪守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相结合的主场,既述成绩,也看问题,不一味评功摆好,报喜不报忧。无论是自身的审计工作,还是对审计对象的记载,都贯彻“存真求实,秉笔直书”的原则。比如,2004年,审计部门对市医保处主任吴海波和书记陈光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认定该处2000——2003年收取IC卡回扣及软件安装费不入账、虚列支出套现设“小金库”196万元,查出特殊人员医药费占用大病互助费812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30万元,漏缴个人补助6万元,在“应付账款——网络费”中列支小车及配件款未作固定资产核算等系列问题,并发现个人作弊嫌疑。吴海波主动向纪检部门交待问题并向检察院投案自首,后吴海波投江自尽(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根据规定,不再对吴海波给予处分或追究。笔者在记载这个个例时能坚持“两点论”,不搞“全盘否定”,还客观地对吴的工作给予了公正评价。书稿认为,吴海波、陈光耀在任职内,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参保面不断扩大,保费收缴率稳定上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医保基本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并略有节余。这样记载,使志稿“有血有肉”,给读者一种真实、可信的感觉。

本志特点还有很多,如方法科学、图表文结合,排版考究,专业性强等,此处不一一赘述。本志在结构和文字上无须作大的调整和修改。现就《弁言》《序》《发凡》提出拙见,以供参考。

再酌《弁言》。《弁言》被放于志首,成为志书的编纂纲领和指导原则。《弁言》对志书的内容和形式作出统一规定和说明。如,规定了本志的上限和下限时间,规定了编纂方法——“辩证述史”,规定了体例、体裁、计数单位,统计数据书写规划;规定了“大事记”用编年体,正文用记事本末体,等等。既然《弁言》成为本志的编写纲领、指导原则,应将《弁言》改为《凡例》。

“弁言”是书籍或文章的序言、引言。而张克武局长已为本志作了序,则本文不应为《弁言》而应为《凡例》。

《凡例》一般分为三部分:

一是“通例”,即全书的纲领、编纂人员必须遵循遵守的条例,如指导思想、断限、体裁、结构、纵横关系、图表处理原则及其他必须整齐划一的重要问题。二是“分例”,即分门别类地说明各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设立的依据、辑录重点、记述方法等编纂体例问题,以统一规范。三是“特例”,即处理一些特殊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要修改《弁言》,使各条更加简明。

复酌《序言》。本《序言》句式简短、明快,很有文彩,表现力强。但仍要进一步修改。撰写《序言》要做到“三戒”“四要”。

一戒远溯方志源流。“凡事涉国典,海内共有者,不书。”撰写《序言》也是如此,如果大家都这样写,那就成了“千序一貌”。

二戒泛论修志的意义。续修地方志无非是为了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修志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如何重视修志工作。这些都是讲修志的地位、作用。在《序言》中写这些别人说过多少遍的话没有意义。

三戒  述编纂体例。编纂体例属“凡例”的内容,“序”应该戒僭越赘述(僭jiàn,超越本分;僭越:超越本分行事)。

“四要”是:一要简述修志历史。历史上纂修过一次审计志,前届《审计志》何时付梓,史料价值如何,要给予简评。

二要简介成书经过。

三要揭示续修的特殊意义。

四要简述本志内容及读志用志的要求。

又酌《发凡》。本文相当于本书的“总述”或“概述”。专业志或行业志的“总述”或“概述”是全书之纲,其作用是综观全局,统领全志,提纲挈领,概而述之。其体裁是“述”,有别于“记”“志”“传”。既然是“述”,那就可以评论、评述。本书中的《发凡》仍然是“记”,要重写,体裁不对。

综合性志书的总述模式是“板块+史纲体”;专业或行业志书的总述是“史纲体”。建议编者将《发凡》写成“述”而不要写成“记”。

一己之见,或言不及义,权供参考。



撰稿:江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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