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族宗教志(1988—2016)》评审意见(三)
人类从哪里来,最后会归于何处,这是一个终极的哲学命题,也似乎是一个永远探讨中的、没有终极答案的命题。对于一个群体或某一个个体来讲,我们的祖先、族人来自哪里,我们最后会进入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也是一个非常让人难以解开的心结。谁有能力解决这两个问题,无疑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
实际上,中国人是最关心这两个问题的一个群体。我们的国人,包括一些外国人,都说中国人没有信仰,但是中国人有一个最大的信仰,就是信祖先,谁清明节还不回去给祖先上个坟?同时中国人还信神,信众多的神。从天上的玉帝到民间的土地,都是老百姓尊崇的神。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实际上,人类从哪里来,要归于何处,涉及到我们今天要探讨的两个问题:民族与宗教。
民族问题,就是探讨我们生而从哪里来;宗教问题,就是探讨我们死而归到哪里去。这是人类的终级命题。古人讲心安即是归处,只要我们心里安定了,不管在哪里,都是我们的命中应该的归宿。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以及我们今天看到的这部《常德市民族宗教志》(以下简称《民宗志》)是非常了不起的。《民宗志》把我们常德人,尤其是常德的少数民族是从哪里来的,主要信仰什么宗教作了非常详尽的记述。从这个意义上讲,志稿的编纂者,为常德人民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
《民宗志》共分为5篇19章,采用述、记、志、图、表、传、录等手法,记述了常德市1988年至2016年间民族、宗教事业的发展。志稿资料祥实,语言通顺,是一部改革开放后常德民族宗教方面的百科全书。根据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我重点看了本志稿的前半部分。即序言、凡例、图片、目录、概述、大事记、第一篇机构与管理、第二篇民族、第三篇宗教中的前三章。也就是这部志稿的243面之前的内容。总的来说志稿优点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从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从编目结构上看,存在内容重复、统属不当等瑕疵。
第一篇是“机构与管理”。实际上,这个标题中的机构与管理,二者是不对等的。从整个民族宗教工作来讲,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管理是全方位的。所以这里把二者并列并不严谨。他们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一种从属关系。关键的问题在于,第三章的民族管理,第四章的宗教管理,其内容都在第二篇、第三篇中有叙述,内容重复。我建议把第一篇第三章民族管理、第四章宗教管理删除,其内容安排到相应的第二篇民族、第三篇宗教中进行记述,第二篇、第三篇不好安排的内容,可放到概述中。
第二篇民族中的内容,也有诸多的重复。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主要讲民族,第四章主要讲民族聚居地。但是前三章中讲了人口、风俗、文化、经济,后面第四章也讲了这些内容。我认为要分清。建议,前三章中只讲“人口、风俗、文化”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经济放到聚居地中讲,聚居地中就不要讲重复的前三章的东西。
我们常德有两个比较大的少数民族,即回族与维吾尔族,他们都信仰同一个宗教,即伊斯兰教,所以在民族中涉及伊斯兰教的三大节日,后来在宗教中也讲了三大节日,显系重复。如何取舍,如何详略,还请编纂都进一步酌处。
关于翦氏一族的记述,也存在多个地方的重复。
第二,从语言文字上看,存在表述不严、考证不实的错漏。
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多。我试列举一些。“序言”是由市人民政府李正才同志署名。“常德古称武陵”,那朗州算什么?我们的民族划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才正式认定,“明代的维吾尔族将领、回族将领”这样表述是否确切?明代马德成“戍守武陵”,实际上明代我们常德称“常德府”。翦伯赞出生于“枫树维回乡”,编者在凡例中说明第一次用全称,之后用简称,这里第一次就用了简称。类似的该用全称的地方,全书很多的地方没用全称。还有“解放前夕”“新中国成立”,这样有表述也是不严谨的。新华社曾专门发布过相关的要求,这也是对我们所有从事文字工作者的普遍要求,要求使用“1949年”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概述中,P1马德成奉调常德卫正指挥使,嘉靖《常德府志》中无记载。P2三河人张登虎调常德千户卫指挥使,这里涉及明代的军事制度,后面也有这个问题。明代的军事制度,分为五级,中央有五军都督府,次下有都指挥使司,再下面,相应是卫、千户所、百户所。我们常德就是卫,最高长官是指挥使。嘉靖《常德府志》中,记载了32位指挥使的名字,时间上基本前后衔接。马德成是明初到常德,如果马德成任过指挥使,那《常德府志》就应该有记载。常德卫下辖五个千户所,千户所的一把手称“千户”,所以张登虎任“常德千户卫指挥使”这个说法是不严肃的。永乐二年常德卫指挥是彻彻帖木儿,任职时间是1403-1424年。所以,黄隆兴调常德指挥也是存疑的。
P2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拜燕京总兵哈勒八十为大都督。实际上明代总兵制中,最初总兵只是一个虚职,用兵打仗时任你为总兵,打仗结束须交回兵权,总兵的职衔也就没有了。而且,明代总兵制是1369年才开始施行,1368年时哪来的总兵?翦家后人中,在常德的卫所中任过职的,据《常德府志》载,只有剪成(固安人,成化年任)(成化1465-1487)、剪祥(成化年任)、剪锭(正德年任)(正德1506-1521)三人任过左千户。固安在京、津、保之间,倒是符合翦氏族谱中的相关记载。因为剪与翦同音,我们姑且认为二者是一致的。直至目前,桃源人也还有姓剪的。之前很多剪姓大多已改为翦姓。
P2李光庆并不是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而是1978年获得全国先进科技工作者。待遇等同于全国劳动模范。
语言文字上表述不严谨的地方还比较多。我们要求志书用第三人称书写。但是志稿中很多的地方,使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比如“我市”“我局”等,某某领导“来”常德检查工作等。都是第一人称的写法。如P10、P11、P14、P17等。这里不一一列举。有的资料查证不严。如P11湖南省省长和程潜,应该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P19省委统战部部长李薇薇,应该是李微微。错误的李薇薇出现了好几处,都应该更正过来。
文中还多次出现“建国以来”“1988年以来”类似的语言,除了用词不准之外,时间表达上也不确切,不符合要求。
第三,从史实叙述上看,存在逾时越境、断线缺项的遗憾。
志书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即逾时不记,越境不书;纵不断线,横不缺项。意思是,记述不超越志稿规定的起止时间,不记载与志稿无关的内容。纵不断线是指我们规定了本志的断限是1988-2016,那么这个时间段的史实要记录完整。至少要选取几个代表性的时间点,让人有一个完整的印象。至少要选1988、2002、2016年三个时间点,让读者看到事物发展的变化。所谓不缺项,就是事物的记述要完整,该记的一定要记下来。按照这个要求,志稿中还有比较多的地方需要完善和补充。
虽然志稿在凡例中点明了“大事记、人物传、寺观发展沿革等追溯历史,不限年代”,但是在其他的部分,也有大量超年代的记述。如P40,宗教管理,从宋、元开始记述。P45土家族一章,第一节、第二节都是从古代开始记述。P59回族一章,下面也是从古代开始记述。P93少数民族聚居地与少数民族自治地,也不是从1988年开始记述。P141佛教章,第一节历史沿革也是从佛教传入中国开始写起。P214道教章,与佛教一章也是从古代的历史沿革着笔。
P29,第一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是从2012年开始写起。之前是否有机构没有交待,之后有无变动,没有下文。而我们要求的断限是1988-2016。P35民族管理第一节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从2007年的一份文件开始写。之前难道就不重视少数民族经济么?写至2014年止,之后不发展了么?此外,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只有下发文件,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有什么结果?少数民族经济究竟是一个什么现状?这也叫缺项。
P29区县机构章,各区县写法不一,长短各异,要素不全。有些基本的要件,应该记述的没有体现出来。比如武陵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基本上只记了一个沿革。我觉得有必要全市进行统一写法,写全要素。如机构沿革,机构性质,机构级别,机构编制,主要负责人异动,主要职责及变化,工作成就与荣誉等。
第四,从体例体裁上看,存在文件摘录、体例不符的缺陷。
P98至P101民族团结进步行动,落实民族政策,从标题与内容上看,基本是工作总结的摘录。P148,P218的团体建设,从标题上看,也是典型的总结式的写法。
志书中的标题,要求能揭示本章、节、目的全部资料内容,不必解释修饰。要简短精炼,准确适中,朴实无华。忌用写史的方法,忌用文艺性的标题、工作性的标题、口号性的标题等。类似“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管理,勤俭节约建寺院;扎实工作,努力创建和谐寺院;慈善有爱,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爱国爱教,积极奉行正信佛教;团结协作,为佛教各项活动开展争荣光”,这些话语,就是比较典型的总结式、口号式的标题。
P40、41,常德地区解放以后于1988年以前的宗教管理,常德市1988年以来的宗教管理,就是用写史的方法的命名标题。
此外,志稿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如表格的处理,图片的处理,都不太规范和统一。如P28,P117,表格比较乱,名称也比较乱。宗教活动场所的表格,也建议统一。哪些人物需要上图片,都要有一个标准。如少数民族乡的负责人。涉及民族宗教感情的一些事情的处理要慎重,弄不好会引发民族和宗教矛盾。
(常德市地方志评审委员会 罗志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