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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志(1988—2010)》评审意见(三)

发布时间:2018-11-02 信息来源:市委党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常德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指示,我评审《常德市交通志》的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篇及人物、附录等。《常德市交通志》从2013年4月开始编纂工作,到2018年5月完成评审稿,历时5年。这部《常德市交通志》洋洋洒洒近200万言,比较上届《常德地区交通志》,虽然所记历史要短许多,但字数是成倍增长,可见内容极其丰富。拜读之后,总的感受是该志篇目设计比较科学,符合逻辑,内容丰富详实,语言也较简练,行文也还规范,尤其是时代特色鲜明,地方与专业特点突出。仅就我看的后半部分,编者基本做到了依时纵述,述而不论,反映规律,突出特点,已经表现出了一部成功专业志稿的质量特性。

该志主编邹镇华先生,是上届《常德地区交通志》的主笔,在上届修志工作中,我们多次有缘相会,聆听他的指导。邹镇华先生是交通战线的老人,熟悉交通工作,又参加修志工作多年,有深厚的修志专业知识和文字功力,是我敬重的前辈。今天,我是奉令评审邹镇华先生主编的《常德市交通志》,确实是班门弄斧,还望邹镇华先生见谅,姑且听之吧。

评志的目的,是为了修正志稿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志稿的质量,使《常德市交通志》成为一部精品佳作。根据分工,总评该志的同志对志书存在的优点,会作全面详细的肯定,我没有必要再去重复。在此,我就拜读《常德市交通志》稿时感到的一些不足,提出一己之见,这些意见也不成熟,仅供编者在修改志稿时参考。为了便于编者看得更清楚些,我在《常德市交通志》稿上作了详细的修改和批注,说明修改的原因,在此不一一赘述。下面我就一些带有普遍性、原则性的问题,提出我的一孔之见。

一、关于志书名称

我建议将《常德市交通志》改为《常德市交通运输志》,理由有二:一是管理机构交通局早已易名交通运输局,这不是简单易名,而是职能的扩展和增加。二是《常德市交通志》所记内容已经涵盖了部分运输,仅有铁路、航空没有记了。水路、陆路的运输企业、运输管理、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量等都作了详细记述。鉴于此,将《常德市交通志》改为《常德市交通运输志》很有必要。

二、关于志书范围

常德市改革开放以来,交通运输业最大的变化,就是形成了水、陆、空、铁的立体交通新格局。水、陆交通历史悠久,空、铁交通则是近20多年从兴起、到快速发展。而《常德市交通志》仅记历史悠久的水、陆交通,而忽视从兴起、到快速发展的空、铁交通,这是枉顾常德市水、陆、空、铁的立体交通新格局之实事,枉顾常德市交通发展之成就。如果常德市地方志办公室没有安排其他单位撰写空、铁交通志,《常德市交通志》就应该将空、铁交通纳入志书范围作详细记述。从体现常德交通运输业鲜明的时代特色的要求,也应该记述航空、铁路交通运输的发展。否则,外地人阅读《常德市交通志》,还以为常德市到2012年(许多节写到此年)还不通铁路,没有机场,不通飞机。

三、关于《常德市交通志》与《常德市航道志》《常德市公路志》重复问题

《常德市交通志》有近200万言,成为本届修志中的最厚的专业志书,可能没有之一。有大量的航道、公路的内容与《常德市航道志》《常德市公路志》重复。《常德市交通志》要不要写航道、公路?答案是肯定的,但要看怎么写,写什么内容。我建议,为了避免出现与《常德市航道志》《常德市公路志》的大量重复,精简《常德市交通志》的篇幅,在《常德市交通志》的水路中,只记航道里程和通航条件,其他都不再作记述;在《常德市交通志》的公路中,也只记公路里程和通车条件,其他概不再作记述;其他内容只分别注明见《常德市航道志》《常德市公路志》。

四、关于志书的《人物》

我们一般将《人物》分为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名录等三个层次,以“生不立传”为原则。因此,逝世人物以人物传的形式放在人物传中,凡是在世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人员等等,都放在人物简介、人物名录之中,以示有所区别。但是在《常德市交通志》中,是按所获荣誉名称来分类,将逝世人物与在世人物混在一起立传,这样就突破了志书“生不立传”的原则。我以为,这样做,不是创新,而是不守规矩,违反原则。建议在修改时做出调整,将去世人物立传后放在人物传中,其他在世人物分别放到人物简介、人物名录之中,严守“生不立传”原则。

五、关于因事系人

因事系人,可增强志书的时代性、完整性、资料性、思想性、可读性,使志书见事又见人、见物又见人,系统完整,因果彰明,更加经世致用。编者对入志人物,应该不因他们的地位、身分的不同而持偏见,也不因他们所处时代不同而抱有成见,入志人物都应该系得很自然很妥贴,做到人随事出、事随人活、见事见人、有人有事。但是,在《常德市交通志》中,因事系人很弱,基本上是见事不见人。倒是对几名先进人物的事迹,直接用大篇幅的通讯文章,放在正文之中,破坏了正文的一致性、完整性,这一做法在已成志书中十分罕见。建议:加强因事系人的记述,把大篇幅的通讯文章从正文中删除,如果硬是觉得删除了可惜,也应该移到《附录》之中。

 六、关于行文规范问题

一是要除杂芜,去支蔓,精主干,避免重复记述。比如:P477~491,航道只写名称、长度、等级、通航条件这些要素,其他均不应记。码头、桥梁、船闸、运输量、航道整治、水库等,尤其是航道两岸风景记述,只能割爱,果断删除。不用模糊时间概念,如过去、现在、以后等,要用具体时间。P496~501,航道整治,多处与上章重复,应专写整治工程开工时间、投资额、项目工程量、竣工时间,其他一概不记。P502~508,只记何时用何种航标、船闸通船条件,船闸建设过程应删,避免与《常德市航道志》全面机械重复。P511,港口章下第一段,全为归纳总结式语言,与志体相违,也无资料价值,建议删掉。P513~530,写各大港,不要想去包罗万象,运输、搬运等归到相关专节之中,后面有年客货吞吐量统计表,文中就不要再写了。P538章下一段文字,所记内容仅为客运站和货运站,与下面两节所记内容完全重复,建议全部删除。章下直接写第一节。P538~549,文中删除日发送量,年客运量,因为后面有统计表,内容重复了。P550~551,第一个表中,有“现有规模”“具体地址”两栏,是何时的规模?地址难道不具体?建议删除“现有”“具体”四字。第二个表,有“旅客发送量”一栏,是指年、还是指月?这里一定要写清楚,究竟是年还是月。P558~566,第一节下所记3个企业,设为三个目,一目记一个企业。把一些像广告词又像总结的段落删掉,只记公司发展历程中的关键点、转折点,不能逐年记述,记成流水账,要表现公司兴衰起伏的变化。P568,有二段文字对汽车性能及内外装饰作了大量的介绍,写得如广告,这与班线客运无关,建议删掉。P570公共客运,2009年至2015年逐年记,像流水账,应该只记变化和现状即可。下面又时序颠倒,用11页的篇幅去写一个企业,又是逐年写,全部抄自企业总结,没有对材料作加工处理。建议:精练文字,只记重大变化和发展重大轨迹,后面列表,记录逐年数据。P665,技术参数全部入志,照抄技术说明书,连格式都是照搬。既然是“志”,就按“志体”来写,切忌写成产品技术说明书。

二是越界记述。直接写中央、省的决策、文件、会议等,这不是发生在常德之事也非常德人所为,属于越界记述。有些中央、省的决策、文件、会议的精神又不得不写,它直接关系到常德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这里要讲究技巧,转换角度来记。比如P567,交通部在北京召开会议,我们只写常德什么时候贯彻落实交通部北京会议精神,开始做什么工作。这样写,才不越界。志中有多处越界记述,我已经在志稿中作了标记,请逐个修改。

三是各机构职责入志问题。遵守详个性略共性的记述原则,县市志书对机构职责是不作记述的,只是通过记述内容来体现机构职责。部门志、专业志书一般也不直接记述机构职责。但是,在《常德市交通志》中,凡写机构,都写有机构职责。各机构职责显然是全国共性,不具有常德个性的,写了也是徒增篇幅。因此,建议删掉机构职责,为《常德市交通志》消肿!


(常德市地方志评审委员会  向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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