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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镇(街道)简志·益阳市卷》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21 信息来源:市委党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受常德市方志办委托,拜读了《湖南省乡镇(街道)简志·益阳市卷》的赫山区和高新区的乡镇(街道)简志(为了叙述方便,以下简称“两区乡镇简志”),受益匪浅,下面不揣冒昧,谈几点学习体会。

乡镇志,是记述县以下一乡一镇范围的方志。我国编纂乡镇志有很悠久的历史,据来新夏主编的《方志学概论》(1983年8月版)记载,我国乡镇志的编纂始于宋代,宋代常棠编纂的《澉水志》,就是浙江海盐县澉浦镇的镇志。明清时期,乡镇志的数量更是大增。1996年,湖南省方志委组织编纂出版《湖南乡镇简志》,每个地州市出版的乡镇简志独立成书。在总结上次编纂乡镇简志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湖南省方志委又启动《湖南省乡镇(街道)简志》的编纂。此次全省乡镇(街道)简志的编纂,比较上次而言,准备工作更充分,动员力量更广泛,市州出版的乡镇(街道)简志内容更丰富。“两区乡镇简志”以丰富的史料、流畅的文笔,记述了赫山区2个乡、10个镇、5个街道、1个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状。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乡镇发展情况。本志以文字记述为主,志稿中还使用了大量的随文图,整部志稿图文并茂,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

篇目的设置基本符合修志要求。“两区乡镇简志”根据《湖南乡镇(街道)简志》总体框架的要求,记述内容分为区域概况、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特色地情五大块。在五大块之下,再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的原则,设立子目,记述各项事业的发展。

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是“两区乡镇简志”的一大特色。为了突出各乡镇(街道)的特色,“两区乡镇简志”的作者在篇目设置上注重突出本地特色,如牌口乡的劳务输出是该乡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作者就设了劳务经济一目,重点记述该乡劳务经济发展的情况;沧水铺镇的包装工业、新市渡镇的铸造工业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作者就在简志中分别设了沧水铺包装工业园和新市渡铸造工业园两目,分别记述包装工业和铸造工业发展的情况;会龙山街道的水竹凉席闻名遐迩,作者就在特色地情的名优土特产中设了水竹凉席一目,详细记述被誉为“竹城三绝”之一的水竹凉席的发展情况。

本志的优点还有很多,因篇幅关系,不一一例举了。

下面,谈几点商榷意见:

一、关于篇目

1.篇目设置,要求横为“平起平坐”的并列关系,纵为一级管一级的统领关系。“两区乡镇简志”有些类目的设置,违背了这一原则,把本是领属关系(父子关系)变成了平起平坐的兄弟关系。如沧水铺镇、兰溪镇在社会事业栏目外又设置了社会保障栏目,显然,社会保障是社会事业的一部分,它应隶属于社会事业,它是社会事业的一个子项,在篇目设置上应比社会事业低一个层级。如果这两个镇的社会保障很有特色,与其他乡镇相比,有不同的地方,在全省、全国首屈一指或其经验、做法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借鉴意义,可以提高层级。看了记述内容,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提高它的层级,似不够妥当。

2.有些事类归属不当。P52沧水铺镇在社会保障中设了文化体育一目,记述该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情况。显然,文化体育不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应放在社会事业中。

3. 有些目、子目的标题不够简练。志书各级标题基本要求是确切、简练。所谓“确切”,就是概括全文无遗漏,概念明确而无歧义;所谓“简练”,就是要把丰富的内容凝结在简单明了的几个字上,使人一目了然。志书篇、章、节、目的标题,大多系标明门类,一般只用名词、主谓词组,名词、主谓词组前面不加定语,后面不加表语、附加词。P39“高标准农田建设样板工程”,可去掉前面的形容词和后面的表语,就用“农田建设”。 P39-P40、P57以经济实体作标题,后又加上“及其基地”显得不简练。因为任何一个做产品的经济实体,它都有自己的生产加工基地,写经济实体必须写基地,如果写经济实体不写基地,那就成了空中楼阁,但志书中,不需要在标题中标示出基地,建议去掉“及其基地”。

此次编修湖南省乡镇简志,省志办为了使各地乡镇简志的编修做到有章可循,对乡镇简志设计了一个总体框架,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可是在具体操作中,有些简志编纂者没有考虑行政文书与志书编写用词的不同,把文件中现成的东西搬到志书中,没有达到与修志工作完美统一。试以“区域概况”一词说明这个问题。五大块中第一块的题目是“区域概况”,这里的“区域”是泛指,行文时,“区域”没有特定的对象,泛指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行文时只能用区域一词,代表全省所有的乡镇、街道。在具体编纂某乡、某镇、某街道简志时,这个泛指已不存在,已有了具体的乡镇、街道,在写其概况时,如果还是套用文件中的“区域概况”,似有蛇足之嫌。如牌口乡的简志,标题就是牌口乡,已经有了特指的对象,概况要记述的内容就是牌口乡,如果在“概况”前还加“区域”二字,就显得累赘。如同编写益阳市志,市志的首篇就是述(概述或综述,相当于简志的概况),如果在益阳市志的概述或综述前再加“区域”两字,是不是有点不简练?同样的例子还有“经济综述”目的标题,在经济目下写综述,写的不是经济方面的综述?因此,此目的标题可以承前省,就用“综述”。

二、关于重要事件

“两区乡镇简志” 把重要事件放在特色地情中,特色地情一目中除重要事件外,还有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和重要人物。把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放在特色地情中,符合人们的审美情趣和认知水平,但把地方上曾发生的事情、出生的人放在特色地情中,又没有物化的东西给人以视觉冲击,让人们通过联想,感觉这里的美或地情特别,似乎有点难。

重要事件中记述了一些突发事件、恶性案件,这些突发事件、恶性案件与特色地情似乎难以联系在一起。如八字哨镇的重要事件中写了一起翻船事故,机动船翻后,沿资水油麻潭航道附近600名乡民哄抢船上物资,县公安局会同航管部门及当地党政干部出面制止,处理了32人。这件事单纯地放在大事记中也未尝不可,但把它放在特色地情的大帽子下,似乎太不合适,作者要表达什么意思?民风凶悍?趁人之危哄抢他人财物是当地的一种特色?

P62在特色地情的“历史印记”中设有“侵华日军暴行录”一目,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事件”中似乎更合适。

志稿中“重要事件”中记述的某些重要事件,在前面的有关条目中已有记载或有所涉及,可将重要事件中记述的事情移至前面,两者合并。如龙光桥镇“重要事件”中的有关“一品一村”的领导题词,就可放到经济类目的“一村一品”条目中;关闭石笋钒厂的事情可放在经济综述中,这也是乡村经济转型的一种表现。此类例子还有一些不一一例举。综上所述,建议将重要事件从特色地情中拿出来,或舍弃,或升格。

三、关于人物

“两区乡镇简志”在特色地情中设了“重要人物”一目。建议将人物从特色地情下拿出来,独立成块。去掉“重要人物”中的“重要”二字,在“人物”前加形容词,不符合志书题目拟写要求。去掉“重要”二字后,人物搜集面更广。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二十条:“生不立传。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以外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两区乡镇简志”的人物,应当将那些为国捐躯的英雄、烈士纳入立传的范围,如P37的革命烈士徐曙梅、P54的战斗英雄刘俊钦、P88的革命烈士罗春泉,他们应是地方乡镇简志人物中当然的传主。

除了在人物传记中记好英模人物外,也要注意发现和记述农村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能工巧匠,种植、养殖能手,非遗传承人,采取“以事系人,人随事出”的方法,记述身边的为社会主义事业、为农村改革开放做出成绩的“乡里人”,使志书见物见人、见事见人。

衡龙桥镇在“特色地情”中设了“历史印迹”和“重要人物”,分两处记述刘安钺的事迹,这两个条目完全可以合并,把 “历史印迹”中的“刘安钺获赐建牌坊”放在“重要人物”的“刘安钺”中,记述更全面,人物更丰满。如果认为“刘安钺获赐建牌坊”很有地方特色,不标示出来不足以显示当地人杰地灵之特色,也可采取详略互见的方法,保留“刘安钺获赐建牌坊”条目标题,然后在其后标示“详见人物刘安钺”。

四、关于记述

1.对不同事类的事物,建议在记述时采用分自然段的方式进行记述,不要把不同的事类杂糅在一起记述。“两区乡镇简志”中出现最多的把不同的事类杂糅在一起记述的类目是交通运输业和农业。交通运输一般涉及水路、陆路,交通工具,又牵涉到车站、码头、港口等。“两区乡镇简志”在记述域内交通运输情况时,很多乡镇(街道)都涉及到了上述内容。农业(大农业)包含种植、养殖、畜牧、农机、林业等方面,各乡镇(街道)记述时都有涉及。因为是简志,记述时不能像市县志一样,分门别类一项一项拟出小标题进行记述,但在简志中,可以一个事类为一个自然段,简要地记述该类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只有这样,才显得文章条分缕析,条理清楚。把所有的事类混杂在一起,看起来纵不断线,实则一团乱麻,看不出每一项事物发展的兴衰起伏。

2.有些内容的记述,仅停留在原有的文字材料上,没有继续搜集、深挖材料。P50沧水铺镇有这样的记载:“2008年7月,益阳绕城高速公路新凤村至青山庙段开工;路经沧水铺镇五里牌、金山、白马坝3村。”公路2008年开工,现在建成了吗?作者没有交代。志书不仅要写事物的发生,也要记述事物的现状。

3.乡镇(街道)简志的记述应打破行政区划的樊篱。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来新夏《方志学概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提出,志书内容“反映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两区乡镇简志”记述的街道有5个,“街道”虽然被赋予了行政区划的内涵,但它作为“旁边有房屋的比较宽阔的道路”(《现代汉语词典》对街道的解释)的本源还没有消失,“两区乡镇简志”对街道的记述淡化了“街道”的本源。“两区乡镇简志”所记述的5个街道应是城市中心,是城市道路最集中、最密集的地方,是城市的发源,城市周边道路应是它们的延伸或扩展,是最能反映城市特色的地方,但是5个街道(行政区划)对本辖区内街道拥有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却只字未提,仅仅写了背(小)街小巷建设情况,这有点让人失望。可能是由于街道办事处只管背(小)街小巷建设,城市主要街道归市里管的缘故。编修地方志不受行政管辖的限制,这是修志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在编修乡镇(街道)简志时,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所出现的事物不论哪一级管辖,都应在乡镇(街道)简志记述之列,医院、学校、图书馆、体育场、街道等概莫能外。

五、关于时间表述

1.时间表述力求规范科学。

《〈湖南省志(1978~2002)〉》编写行文通则》(以下简称《行文通则》)规定:时间表述“一律书写具体时间(何年何月),不用‘今年’‘前年’‘本月’‘目前’‘现在’等时间代名词,不用‘最近’‘以前‘以后’等不准确的时间概念……”“两区乡镇简志”有些时间表述不符合上述要求,如P21“现名”“至今”、P36“现为”、P39“如今”、 P156“现任”, “现任”不能用,“曾任”也不能用,志稿中多处出现“曾任”一词,志书是传世之作,数十年、数百年之后所有“现任”都是“曾任”,写某人的任职,应写出具体的年份。

《行文通则》提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简称为‘建国前’和‘建国后’,的确不科学,停止使用。”简志中还有使用简称不科学的地方,有用“建国前”“建国后”等表时间的词语,如P66的“建国前”,P83的“建国初期”“建国后”。也有用第一人称的情况,如 P63第四自然段的“我国”。

《行文通则》要求“不用时间简称(如81年、83年)”,“两区乡镇简志”用时间简称的现象较多,特别是年代的表述,前面没加“二十世纪”字样,P25“90年代” ……

2.历史纪年要尽量避免差错。

对历史纪年的表述,《行文通则》提出了如下要求:“行文中的历史纪年,先书朝代年号,再注明公元纪年,如:清道光五年(1825)。”“两区乡镇简志”中,有些地方对历史纪年的表述与《行文通则》不符。如P28“飞龙寺建于乾隆戊申年(1788年)”。《行文通则》要求历史纪年标示的是朝代年号和中文顺序数,不是表农历的干支纪年。干支纪年60年一轮回,如果皇帝在位时间长,就会出现两个相同的干支年,如康熙帝在位61年,就有两个壬寅年(康熙元年和康熙六十一年)。另外,此句表述中,括号里的公元纪年不需要写出“年”字。

“两区乡镇简志”对朝代的标示是朝代名加小圆点加年号,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行文通则》对古至清代的纪年的规定里,朝代名与帝王年号之间没有小圆点,建议对历史纪年的标示统一到《行文通则》上来,去掉小圆点。

“两区乡镇简志”中,有几处朝代年号括号内所标示的公元年代与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辞海》中所附录的“中国历史纪年表”和文物出版社1973年12月出版的《中国历史年代简表》(简称“两表”)中所记载的年代不相符。

P45元至元年间(1264-1295),查“两表”,元至元年间是1264-1294年,1295年是元成宗(孛儿只斤铁穆耳)元贞元年。

P59明嘉靖三十二年(1552),查“两表”,明嘉靖三十二年是1553年。

P65天顺年间(1457-1564),应为1457-1464。

P67元至正年间(1264-1294),查“两表”,如果以元代年号(至正)为基准,相对应的公元年份是1341-1368年,如果按公元年份反推元代年号,1264-1294年应是元至元年间。同页,清康熙二年(1661),查“两表”,清康熙二年是公元1663年,1661年是顺治十八年;P72,在重要事件中,也记了康熙二年的事,括号里标示康熙二年也是1661。还是P67,清康熙五十六年(1716),查“两表”,康熙五十六年是公元1717年。

P74明代洪武六年(1404),查“两表”洪武六年是公元1373年。1404年是永乐二年。

P77光绪三十一年,在光绪年号后应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

P85光绪三十三年(1908),查两表,光绪三十三年是公元1907年。

P128汉文帝元年(前179),查《两表》,汉文帝年号有“前元”“后元”之分,这里的文帝元年应是前元,因此,在“元年”前面应加上“前元”二字。

P143东晋孝武(373-376),这样表述不准确。一是孝武后掉了一“帝”字;二是孝武帝在位时用了两个年号,一为宁康、一为太元,两个年号使用了24年,而“两区乡镇简志”的作者在东晋孝武后注明的时间为373-376,给人以晋武帝只在位4年的错觉;三是如果注明的公元纪年指的是东晋孝武帝宁康年间,但括号里的公元年份又不对,宁康年号晋武帝只用了三年,即公元373-375年,而简志的作者把晋武帝太元元年也算在晋武帝宁康年号里了。

P152清乾隆元年(1736-1739),元年只能是一个年份,不能是四个年份。

六、随文图

“两区乡镇简志”配有大量的随文图,这也是时代特色突出的表现。对随文图有三点建议,一要加强对图片说明文字的校对,“两区乡镇简志”中第一张随文图虽然只七个字,却有一个错别字,图片文字说明中出现错别字非常打眼,很容易被读者发现。二是要按照《〈湖南省志(1978-2002)〉编写行文通则》的要求,要注明图片的序码。三是要标示出图片的拍摄时间。在本书的凡例中,对本书的上、下限的表述是“上限追溯自建置之始或事物发端,下限总体截至2014年底”,志书传之于后人,照片不标示年份,越往后越让人搞不清楚图片是何时所摄及其蕴含的内涵。

七、加强校对,消灭硬伤

1.错别字。

P21 流光溢(异)彩、P66郑州(洲)、P72铜铙(饶)、P83板栗(粟)、P110途经(径)(途径:多用于比喻,前进的路径)、P127关内侯(候)。

2.句中或标点符号旁有很多莫名奇妙的问号,如P64、P65、P71等等。这些都需要作者下功夫,认真校对,消灭硬伤,减少差错。

3.“两镇乡镇简志”中有句话在多篇乡镇简志中出现,即“农业生产转轨市场经济”,可否改为“农业生产由计划经济转轨为市场经济”。

以上是自己学习“两区乡镇简志”后的一点肤浅之见,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常德市地方志评审委员会  齐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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